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征求《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社会公众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8月2日-8月8日共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件:2664328828@qq.com。
2.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邮编:528000。
3. 传真:0757-82961030。
附件: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征
求意见稿)
佛山市公安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