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申请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
办理依据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
主管部门 |
市级公安机关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对象 |
■个人 ■ 企业 ■部门 |
办理范围 |
因工作需要需运输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
办理条件 |
1、开通企业端并建立基本资料 2、确定负责人,有专职押运人员; 3、承运车辆安全可靠。 |
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需 材 料 |
首次申请运输的要先开通企业端并建立基本资料: 1、开通企业端: (1)下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VPN企业端、操作手册; (2)安装VPN企业端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 (3)依据软件公司提供的账号信息注册使用。 2、上传基本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拍照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证: (2)运输单位的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 (3)运输单位的法人代表、经办人的身份证,运输单位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运输单位基本资料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每次申请只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运输单位填报的《广东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2、拟运输的购销合同、订货单等,注明运输品种、数量、用途,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名。 3、拟运输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明。 4、供货单位的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 5、购买单位的购买许可证或购买各案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 |
表格名称 |
《广东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
窗口办理流程 |
审批流程:禁毒大队民警(经办)→禁毒大队领导(审批)。 |
办理窗口 |
窗口单位1:佛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单位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776105
窗口单位2: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单位地址: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713719
窗口单位3: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32980
窗口单位4: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单位地址:顺德区大良街凤南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639032
窗口单位5: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单位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822629
窗口单位6: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单位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网上办理流程 |
1、在广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www.sunraysoft.com.cn)填写所需填报内容,上传申办业务所需材料; |
当前网上 办理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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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网上 咨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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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进度 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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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审批时限:运输许可证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申请3日内审批;运输许备案证明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申请当日内审批。 |
收费标准 |
无需收费 |
电话咨询 |
咨询机构:佛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电话:82776105 |
其他说明事项 |
申请运输单位自行打印第二类的运输许可证、或第三类的运输备案证明。(若购销运涉及外省时还需凭此证到禁毒大队换取手写开具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