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警务E超市>>热点咨询>>网安

如遇到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案件怎么办?

佛山警务在线        发布日期:2016-10-15 17:37:00

对《刑法》第287条规定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犯罪案件,按照犯罪性质归口相关业务部门管辖,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予以协助。尤其是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网络诈骗、网络盗窃案件,请举报人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网警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隐私保护| 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备案序号:粤ICP备05033676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8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598号

网警 网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