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足不出户,通过注册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 ttp://gd.122.gov.cn/,在家就可以缴纳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了。不过,佛山交警提醒,目前仅珠海、佛山、湛江、惠州、河源、清远等6市开展试点,网上缴纳罚款仅限在上述6市辖区范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12月25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消息,网上缴纳工作率先在珠海、佛山、湛江、惠州、河源、清远等6市试点运行。自即日起,市民在上述试点地区的交通违法罚款不再需回原罚款地窗口或银行柜台办理罚款缴纳手续,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缴纳。试点完成后,预计将在2016年逐步在全省推广应用。
哪些违法罚款可以网上缴?佛山交警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有:一是广东省内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在广东省辖区内现场交警做出处罚的(不限罚款金额)、经当事人签署处罚决定书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特别提醒,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他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仍需到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确认驾驶人身份,处理记分,车主为单位性质的车辆,交通违法不能在互联网平台上处理。(张在欢 梁敏雄)